破坏邮电通信罪 世界热头条
2023-05-10 21:52:35
来源:互联网
【资料图】
1、 破坏邮电通信罪,亦称私拆、隐匿、毁弃邮件、电报罪。
2、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开拆或隐匿、毁弃邮件、电报的行为。
3、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。
4、本罪主要特征:(1)犯罪主体是邮电工作人员,包括邮电部门的干部、营业员、分拣员、投递员、接发员、押运员、汇兑员等。
5、非邮电工作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,以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论处, (2)侵犯客体是国家的邮电通讯管理秩序和公民的通信自由等。
6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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